一、专业介绍
医学检验技术是现代医学中临床医学与实验室科学技术相结合的一门学科,运用现代化仪器与多学科实验技术,对人体的血液、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等进行实验室检查,以获得病原体、病理变化和脏器功能状态等资料,为了解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诊断、临床诊断、治疗和预防提供科学依据,是医学领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二、培养目标
(一)目标定位
本专业旨在培养品德高尚、基础扎实、技能熟练、素质全面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医学检验专门人才。要求掌握医学检验技术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与之关联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掌握先进的医学检验技术,具备初步的医学检验岗位的胜任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终身学习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一定科研发展潜能;能够胜任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的工作,能够满足医学检验相关行业的基本人才需求,能够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需要。
(二)目标预期
通过本科期间培养,毕业生能够成长并达到以下目标:
预期目标1:具有较好地运用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并愿意为社会服务;
预期目标2:具有较强信息收集与分析能力,能够跟踪医学检验、检测等相关领域的前沿技术,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实践,胜任对医学检验仪器设备操作并进行日常运营维护;
预期目标3:了解医学检验及相关行业的政策、法规,能够在医学检验及相关领域成功地开展工作,适应独立和团队工作环境;
预期目标4:具备独立临床标本处置能力,具备签发检验报告、解释判断检验结果、信息处理的能力,成为所在领域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
预期目标5:具有全球化意识和国际视野,通过继续学习更新知识,适应现代医学检验行业的技术发展,具有职场竞争力。
三、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基础医学、生物技术、现代医学检验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医学检验操作技能的系统训练,具备医学检验及医学实验研究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素养、知识和能力:
A、素质要求
A1.遵纪守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愿为祖国医学检验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而奋斗。
A2.树立终身学习观念,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不断追求卓越。
A3.在职业活动中重视医疗的伦理问题,尊重受检者的隐私和人格。
A4.尊重受检者个人信仰,理解他人的人文背景及文化价值观。
A5.实事求是,对于自己不能胜任和处理的技术等问题,应主动寻求其他技术人员和医师的帮助。
A6.尊重同事,有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合作观念,履行维护医德的义务。
A7.树立依法执业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受检者和自身的权益。
A8.具有科学态度和创新精神。
B、知识要求
B1.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与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工作实践;掌握一定的体育、劳动和军事知识。
B2.熟悉各种常见病、重大疾病的实验室检验项目和检测方法及结果的临床应用。
B3.了解生命各阶段的人体正常结构和功能、正常生理状态。
C、能力要求
C1.掌握临床生物化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输血检验和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等的基本理论和技术。
C2.掌握文献检索、相关专业信息获取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C3.熟悉国家卫生工作及临床实验室管理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C4.熟悉常用医学检验仪器的基本结构和性能。
C5.了解医学检验技术发展动态。
C6.具有医学英语、数理统计及计算机应用的基本能力。
C7.具有与受检者及其家属进行有效交流的能力;具有与医生、护士及其他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交流和合作的能力。
C8.具有自主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附表1 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支撑的矩阵图
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
培养目标1 |
培养目标2 |
培养目标3 |
培养目标4 |
培养目标5 |
素质要求 |
A1.遵纪守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愿为祖国医学检验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而奋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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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树立终身学习观念,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不断追求卓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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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在职业活动中重视医疗的伦理问题,尊重受检者的隐私和人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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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尊重受检者个人信仰,理解他人的人文背景及文化价值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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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实事求是,对于自己不能胜任和处理的技术等问题,应主动寻求其他技术人员和医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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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尊重同事,有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合作观念,履行维护医德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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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树立依法执业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受检者和自身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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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具有科学态度和创新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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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要求 |
B1.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与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工作实践;掌握一定的体育、劳动和军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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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熟悉各种常见病、重大疾病的实验室检验项目和检测方法及结果的临床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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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了解生命各阶段的人体正常结构和功能、正常生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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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要求 |
C1.掌握临床生物化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输血检验和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等的基本理论和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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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掌握文献检索、相关专业信息获取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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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熟悉国家卫生工作及临床实验室管理相关的方针、改策和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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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熟悉常用医学检验仪器的基本结构和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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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了解医学检验技术发展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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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具有医学英语、数理统计及计算机应用的基本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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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具有与受检者及其家属进行有效交流的能力;具有与医生、护士及其他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交流和合作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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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具有自主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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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对应的表格内打“√”
四、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1)主干学科:医学检验技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2)核心课程:医学细胞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医学遗传学、生物信息学、临床基础检验技术、临床免疫学检验技术、临床微生物学检验技术、临床生物化学检验技术、临床血液学检验技术、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技术、临床输血学检验技术、临床寄生虫学检验技术、临床检验仪器与技术、临床实验室质量控制与管理等。
(3)主要实践环节:实验(实训)、临床见习(临床医学概要)、医学检验技能强化训练、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等。
五、专业辅修
无。
六、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分散实习:无。
集中实习:实验(实训)、临床见习(临床医学概要)、医学检验技能强化训练、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等。
(一)主要实验(实训)
临床基础检验技术实验、临床寄生虫学检验技术实验、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技术实验、临床免疫学检验技术实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技术实验、临床输血学检验技术实验、临床生物化学检验技术实验、临床血液学检验技术实验等。
(二)临床见习
第四学期开设,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规定,临床医学概要除理论授课外,见习学分不少于2学分。因此,在第四学期开设“临床见习”(在医院临床见习)。
(三)医学检验技能强化训练
安排在第六学期实习前集中进行,共2周。训练内容主要为临床标本采集、临床三大常规检测、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生化检验、临床血液学检验、生物安全知识等;学生通过技能强化训练,进一步巩固和掌握临床各项检验技术,提高动手操作能力,加强生物安全意识,为安全实习打下基础。
(四)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
1、时间安排: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二者同步进行,共48周,安排在第6-8学期进行。
2、毕业实习
目的与要求:掌握医院检验科或检验中心的工作程序,掌握检验科或检验中心各个分室的工作内容和检验方法。
实习内容:在医院检验科或检验中心进行实习。实际参与医院检验科或检验中心的各项检验项目,学会书写各项检验报告。具体实习内容:门诊检验、急诊检验、生物化学检验、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免疫检验、输血检验、血液检验、基因等,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实习内容。
出科考试:要求学生在检验科或检验中心每个分室实习期满后,必须参加该分室组织的出科考试,考试合格方可轮转到下一个分室进行实习,否则继续在该分室实习、直至出科考试合格。
纪律要求:节假日安排将按照实习医院放假规定执行。考研请假者需先由学校出具考研证明及意见,再到实习医院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请假者需按照学校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实习生必须完成48周专业实习,缺多少,补多少。
3、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完成1篇综述(不少于3000字)、1篇外语专业文献翻译(不少于15000印刷字符)和1篇研究论文(不少于5000字),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名。
七、学制、修业年限、学位授予
学制:四年
修业年限:四~六年
学位授予:理学学士;除完成规定修读学分外,还要完成第二课堂规定的相应积分,学生才能毕业和授予学位。
八、课程结构分类统计与毕业学分要求(见附表2)
附表2 课程结构分类与毕业学分统计表
课程类别 |
学分 比例 |
修读 形式 |
课程内容(模块)或要求 |
理论 学分 |
实践 学分 |
总学分 |
公共基础课程 |
34.77% |
必修 |
公共基础课程 |
39 |
13 |
60.5 |
选修 |
文化素质教育与知识拓展类课程: ①课程修读。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必须在公共艺术限定选修课程中修读2学分;人文社科类专业学生必须在自然科学类课程中修读2学分,理工科类专业学生必选人文社科类课程2学分;第三学期结束学生还未通过大学英语三级、四级的学生第四学期必须选修1.5学分的英语类公选课;②创新学分和技能学分认定。 |
8.5 |
|
专业主干课程 |
36.49% |
必修 |
学科基础与专业主要课程 |
50.5 |
13 |
63.5 |
专业特设课程 |
12.64% |
选修 |
专业方向课程 (限选一个专业方向) |
|
|
22 |
专业任选课程 (按要求修满规定学分) |
21.5 |
0.5 |
专业集中 实践课程 |
16.09% |
必修 |
包括各类实习实训、虚拟仿真实践等校内外实践环节,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可集中或分散开展。 学分占比:理工类30%以上,文科类20%以上 |
|
28 |
28 |
合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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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 |
54.5 |
174 |
(一审 王瑞松 二审 刘科言 三审 潘梅森)